为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令)精神,按照《济宁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》要求,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度重视,制定了《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》,并成立了领导小组,扎实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。
2021年10月12日,副院长沙世蕤、教学秘书潘焱等7名教师对我院130名2021级新生进行了录取资格复查。沙世蕤强调,严格开展资格审查是新生入学的必要环节,既能充分体现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又能体现学生学籍管理的严肃性。审查过程中,各审查教师根据新生电子档案等材料严谨审查考生身份信息,与学生本人、身份证信息进行了三方核对。
撰稿:付茹雪,摄像:乔丹慧,审核:王玉华,责编:姚海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