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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校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


信息来源: 济宁学院网站 发布日期: 2023-12-27浏览次数:
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
1.做好值班值守工作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,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,时刻保持联络信息畅通,不得擅离岗位。要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,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,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,对瞒报、漏报、迟报现象要严肃追责。

2.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始终将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,认真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。安全保卫处要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,开展安全隐患排查,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加强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,消除安全隐患。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要做好水、电、暖、饮食等保障工作。学生工作处、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元旦、春节、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,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。

3.加强困难师生关心关爱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时刻把师生冷暖放在心上,结合实际开展走访慰问、专项救助、送温暖等活动。工会、离退休工作处要做好老党员、老干部、困难党员、困难教职工关爱慰问工作。学生工作处、团委和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对困难学生做好人文关怀。

4.强化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,率先垂范,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,带动师生员工廉洁、节俭、文明过节。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,对各级干部及教职工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,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,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。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。


党委(院长)办公室

2023年12月27日

信息来源:济宁学院网站 责编:余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