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提交校级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
各单位:
按照《济宁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济院政字〔2010〕62号),现请今年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。
材料要求:
(1)结题报告书: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
(2)项目申请书:
(3)中期汇报: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
(4)工作报告: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
(5)研究报告: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
(6)相关成果复印件:一式一份
以上材料请装订成册。
注:结题报告书和中期汇报样表可到科研处主页“下载服务”栏目中下载。
材料报送时间: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5年6月30日前,将本单位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科研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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