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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科部考试评卷规程

信息来源: 暂无 发布日期: 2015-05-28浏览次数:

 

社科部考试评卷规程

评卷工作是整个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,做好评卷工作对保证考试公平公正、维护学生利益具有重要意义。根据我校有关规定,特制定如下评卷规程。

一、评卷组织

1、评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。评卷人员由各学科的全体任课教师组成,评卷在各教研室进行,评卷工作流程为评卷前学习评卷标准→分工负责、流水作业→评卷人签名→合计总分→合分人签名→试卷拆封→成绩登录。

2、按考试课程组成评卷组,由教研室主任负责,对试卷评阅进行分工,并指定专人对试卷进行复核、记分工作。要抽出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复核组,要对每道试题进行全面认真复核,不放过一个差错,以保证评卷质量。

3、各评卷组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。

二、评卷工作程序

1、各科目评卷组,要在评卷前,学习研究试题参*和评分标准,选择典型试卷进行试评,统一协商,统一尺度,统一标准。

2、评卷实行岗位责任制,流水作业。对评分标准如有不同意见,应在负责人主持下讨论研究,评卷教师不得自行其事。疑难问题由评卷组讨论解决。

三、评卷

1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,真正做到给一分有理,扣一分有据,防止偏宽、偏严、错评、漏评等现象,确保评卷质量。

2、一律实行红笔评卷记分,评卷教师不得携带其他笔进入评卷场所。

3、用阿拉伯数字记分,只记得分,不记扣分,在有错误的地方作“------”记号,完全答错或未答的,作大型“0”记号。

     4、每大题的得分,由评卷教师写在卷首得分栏内,并签署姓名。大题中的小题得分,写在小题序号前。记分要准确、工整、清楚。复核教师必须对每题的得分进行认真复核,并签字负责。

5、评卷教师要在规定的位置签字。成绩如需要订正,应在原来成绩上划一横线,另写正确的成绩。订正后要有订正人签名。一本试卷评完后,评卷教师须在试卷封面上签署姓名,表示该题已经全部评阅完毕

     6、如发现答卷中有严重政治错误,需经集体讨论审定,确认后在有错误的地方作“====”记号。

7、若发现雷同试卷(包括字迹前后不一致),需经评卷组认真分析裁定,判定后要由判定人、评卷组负责人在试卷封面上分别签字。

四、复查

在评卷过程中,各教研室要组织专人对评阅过的试卷进行抽样复查。发现错评、漏评、宽严不当、记分错误、题首与卷面分数不一致等情况,要及时通知评卷教师注意并改正,改正之后由复查人签字。发现大面积错评、漏评、宽严不当、记分错误的,应组织人员对试卷重新评阅。

五、成绩登录

1、评卷结束后,各教研室指定专人对试卷进行拆封,拆封后考试成绩不得做任何改动。考试成绩由教研室指定专人登入成绩册,然后协助教学秘书将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并打印出成绩单,核对无误后,经部主任签字,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。

2、统分工作结束后,各考试课程应由主考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,并形成书面材料两份,交部存档。

六、试卷装订、回收

评卷工作结束后,试卷由各教研室整理、装订,认真填写试卷封面的有关信息,交教务处妥善保存。